本报讯( 通讯员 东升 汉平 炳根 记者 常国梁)记者昨天从泰兴市财政局了解到,从今年起,该市对在职在编的村干部全部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财政直接负担1800多万元,占应缴养老金的86.4%。 据了解,该市村干部养老保险金缴纳采取“财政补贴,个人适度负担”的办法。2007年当年村干部缴纳养老保险金集体负担部分,由财政给每个村增加1万元的村级转移支付。 大龄村干部2006年以前(含2006年)需要补缴的养老保险金,按政策规定集体负担的部分,该市财政根据各乡镇财力状况分别给予适当的补助。具体补助标准是:对2006年财政体制内工商税收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乡镇,集体补缴的部分由市财政全额负担;对2006年财政体制内工商税收收入6000万元以下的乡镇,集体补缴部分由市财政负担80%,乡镇财政负担20%;对2006年财政体制内工商税收收入在6000万元以上的乡镇,集体补缴的部分,由市财政负担70%,乡镇财政负担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