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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超过小康值 成为苏中、苏北唯一“全覆盖”的县(市)

2007-06-11 来源:泰州日报 浏览次数:
    本报讯(记者  常国梁  特约记者  张建荣  通讯员  吴振国)6月4日上午,泰兴市泰兴镇大生村村民吴桂华因为重感冒来到大生卫生院就诊。就诊结束后,他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IC卡,从门诊收费处拿到了90元的补偿款。据了解,今年1至5月份,仅大生卫生院辖区就有2757名参保农民获得补偿,补偿金额22万元。
    泰兴市委、市政府将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改善民生的战略举措来抓。今年,在保持对黄桥老区群众补助标准不降的基础上,该市财政按每人5元的标准适当提高非黄桥老区群众的补助,调动群众的参保积极性。至5月底,泰兴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达102万人,参保率接近100%,远远超过省定全面小康85%的指标值,成为苏中、苏北地区唯一“全覆盖”的县(市)。
    新的农村合作医疗实行“大病统筹为主,小病互助为辅,医疗救治为主,预防保健为辅”的补偿模式,该市投入200万元开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上结报系统。
    按照新模式,参保农民不但住院可以得到补偿,最高补偿额可达3万元,门诊小额费用也可以得到补偿。泰兴市卫生局局长王克毅说:“门诊补偿的标准也不低,最高可按家庭账户的3倍补偿,报完为止。”
    王克毅介绍:“新的农村合作医疗将平均补偿比提高到25%,参保农民还可在全市各定点乡镇卫生院自由就诊。同时,住院医疗费中增加了普通材料费、常规治疗费补偿,提高了在二级和三级医院普通化验及检查费的限额标准,增加了特殊门诊疾病的病种,并提高了补偿标准。”
    此外,参保农民住院用药享有用药知情权、用药许可权。医院必须严格遵循“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的原则,对参保农民使用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目录外的药品,必须征得参保农民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