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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年增抚恤补助费250万残疾军人每年多领千元补助

2007-06-26 来源:泰州日报 浏览次数:
    本报讯(记者  潘荣进  通讯员 张东亚  薛 飚)从今年7月1日起,泰兴市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其中残疾军人平均每人每年提高了1052元。
    据了解,泰兴此次调整是根据泰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测算。调整的范围包括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金和护理费,新标准从2007年7月1日执行。其中,调整后在乡老复员军人抚恤金每人每年提高420元,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和病故军人家属平均提高888元,残疾军人平均提高1052元,残疾军人护理费提高877元。为此,今后该市财政每年要增加抚恤补助费用2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