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 杨 丽 通讯员 安文斌 尹明生)2月22日上午,泰兴农民工孔某等8人喜滋滋地来到泰兴法院执行庭,拿回了原本4年前就属于他们的工钱3.6441万元。 “总以为这个钱要不到了。”42岁的孔德贵一边数着钱,一边乐呵呵地说:“4年了,法院还能把我们的钱追回来,真不容易。” 据了解,2003年初,孔德贵兄弟2人和其他6人随包工头徐某出省做工程,8个人都从事瓦工工作。半年后工程结束,他们的工资被包工头徐某拖欠着。经过多次上门讨要无果,2004年3月,孔德贵等8人一起将徐某告上法院。 当孔德贵等8个农民工等来胜诉的判决书后,徐某却人间“蒸发”。法官多次寻找徐某,都无功而返。 2007年年底,徐某的一名亲戚找到王法官。原来,徐某3年来都是在外地过年,今年特别想回家,便托亲戚到法院拉关系。徐某的亲戚送给王法官两条香烟,请他过年期间不要执行此案,让徐某回家过个安心年。 王法官将计就计,不露声色地将香烟收下。随后,王法官将香烟交给纪检部门,并着手安排堵截徐某的工作。 今年2月19日,回家过年的徐某被法官逮了个正着。面对判决书,徐某只好将拖欠的3.6441万元工资如数交给法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