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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大桥上游八渡口执行同一运价

2008-03-21 来源:泰州日报 浏览次数:
    本报讯(记者  建新  通讯员  盛华  文跃  钱程)记者从泰兴市交通局获悉,3月16日零时起,江阴大桥上游的八圩、黄田港、九圩、韭菜港、夹港、利港、七圩、圩塘等8家渡口统一行动,禁止渡运150吨以上的超重载货车辆,对150吨以下重型载货车辆执行同一运价。
    泰兴市交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对江阴大桥上游8家渡口执行同一运价,既可有效遏制车辆超载超限运输,确保各渡口渡运安全,又能避免渡口之间的恶性竞争。
    具体执行标准为:100吨以下的载货车辆按现行价格顶格收费;100至110吨载货车辆按600元/辆次收费,110至120吨载货车辆按700元/辆次收费,120至150吨载货车辆按1000元/辆次收费;超重农用车、变型拖拉机过江则按70元/辆次收费。
    与此同时,各渡口在渡运100吨以上车辆时,必须与车主签订《特种车辆渡运安全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技术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