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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大病重病患者的医疗负担 泰兴调整医保政策

2008-08-14 来源:泰州日报 浏览次数:

    本报讯(记者  张虎林  通讯员 周国治)泰兴市近日出台一系列提高报销待遇的新政策,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特别是大病、重病患者减轻医疗负担。

    据介绍,近年来,泰兴医保运行稳健,医保工作多次受到省、市表彰,基金结余逐年增加。泰兴市政府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围绕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提出了四个解决方案,优先解决大、重病患者的负担。

    泰兴是全国的癌症高发区之一,报销大病的患者很多。为此,这次调整提高了大病救助报销比例,在原报销85%的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出,全年将累计有千人次受益。

    尿毒症患者以往发生费用后要个人先垫付,再到医保中心报销。调整结算办法后,将采取团购包干办法,患者直接在医院结算,实行限价定额结算办法,既简化办事程序,又减轻个人负担。

    该市还新增加了四个医保慢性病种,增设了15家定点购药药店,每年可惠及6000余名慢性病患者。

    此外,该市还建立了健康体检制度。凡足额缴费参保单位的在职人员,每三年进行健康体检一次。全市13万在职参保人员基本每三年都有一次健康体检,使医保从疾病治疗走向疾病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