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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肿瘤患者门诊费可报销

2008-11-28 来源:泰州日报 浏览次数:

    11月25日,江苏泰隆集团参保职工印红来到泰兴社保处,报销了上月肿瘤门诊医疗费1680元。过去,印红每月个人负担门诊费2100多元,现在仅需负担420元。

    按照现行医保政策,对恶性肿瘤参保职工,社保统筹资金仅报销其住院的化疗、放疗费用。而化疗、放疗间隙门诊费用全部由个人负担,相当一部分家庭不堪重负,因病致贫。

    泰兴社保部门经过调查研究,在全市率先推出肿瘤患者门诊费报销制度。这一做法将使该市2000多名恶性肿瘤患者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