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严格执法与机械执法在具体司法实践中有什么区别?会有怎样不同的执法效果?近日,发生在江苏省泰兴市检察院的一个检察官拍摄视频替代少年嫌犯回家探视病危父亲的故事,对此作了很好的诠释。
不久前,一名头发花白的妇女来到泰兴市检察院找到公诉科科长刘素美,她含着热泪提出一个特殊的请求:能否让羁押在看守所的儿子小佳与他病危的父亲见上最后一面。就在4个月前,17岁的小佳伙同另一名少年,将邻家男孩绑架至郊外,意图向男孩的家长勒索钱财,后因害怕罪行败露,二人将男孩抛至河中溺死。案件很快被公安机关侦破,目前已进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 小佳的母亲告诉刘素美,孩子出事后,他父亲忧愤交加,不久就卧床不起,经医院诊断是肝癌晚期。前一天晚上,孩子父亲的病情急剧恶化,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小佳父亲自知时日不多,流着眼泪向家人提出想在临终前见上儿子一面,嘱咐儿子走好今后的人生路。 “孩子造了这样的孽,我们作家长的也无脸见人,更不应该提什么要求,可孩子他爸苦了一辈子……”说到这儿,小佳的母亲难以自抑,泣不成声。 刘素美的眼睛也湿润了,作为小佳涉嫌绑架案的承办人,她知道独子小佳对于父母的意义,小佳出事后对这个家庭的打击可想而知,如今小佳的父亲又身染重疾,对这个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小佳父亲的临终愿望入情入理,但却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国家看守所条例和江苏省有关实施细则规定,案情重大的未决犯不准回家探视。小佳伙同他人绑架杀人,犯罪情节严重,尚处于审查起诉阶段,按规定不能回家探视。 就这样断然拒绝少年嫌犯亲人的临终愿望吗?有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刘素美一边向驻看守所检察室通报情况,一边向检察长作了汇报。院领导十分重视,指示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尽一切可能满足小佳父亲的愿望,这样既符合人性化执法的要求,也有利于小佳本人的改造。刘素美想到了拍摄视频替代回家探视的办法,得到了院领导的认可。 第二天,刘素美带上摄像机来到看守所,向看守所领导说明了情况,得到了看守所的支持和配合。随后,在管教民警的协助下,刘素美用摄像机拍摄了小佳在监内的生活学习片段。镜头前,小佳流着眼泪说:“爸爸,我知道错了!你和妈妈一定要保重身体,等我回家……”当天晚上,小佳的父亲躺在病床上,看到了儿子的影像,听到了儿子的忏悔,已经不能说话的他长舒了一口气。次日凌晨5时许,小佳的父亲离开人世。 近日,小佳的母亲再次来到泰兴市检察院,紧紧拉住刘素美的手,感激的泪水夺眶而出:“多亏了检察官,满足了孩子他爸的临终愿望,他是闭着眼睛走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