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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对全市学校年度工作实施严格考核

2008-12-09 来源:泰州日报 浏览次数:

    日前,泰兴市教育局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年度工作实施严格考核,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注入了强劲动力和提供了坚强保障。

    根据意见,泰兴市教育局按照共性目标和个性目标各占50%的比例进行考核、分综合先进集体、单项先进集体、学校管理先进个人三类奖项进行表彰,对考核得分落后和出现一票否决情况的学校给予相应的惩处。

    具体奖励办法为:一是综合先进集体。按综合考核得分高低,分设一、二、三等奖,高中(职业)教育一等奖3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3名;初中教育一等奖4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6名;小学教育一等奖4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6名;成人教育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3名;幼儿教育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3名。二是单项先进集体。设高考成绩、安全工作、德育工作、创“四无”学校、宣传信息工作、创新工作六个单项奖,每个单项表彰得分排名前三的3所学校。三是管理先进个人。获得综合先进集体一等奖学校的校长,表彰为管理先进个人。

    具体惩戒办法为:一是考核达不到80分的学校,学校主要负责人必须向教育局作出书面说明或检讨;学校领导班子必须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上进行剖析。二是考核达到80分不满100分的,按扣分比例相应扣除学校当年的绩效工资。三是出现一票否决情况的学校取消获奖资格,例如有重大安全责任、经济责任事故的;有违规办学、违规招生、违规收费、违规从教行为,经举报查实的;有违反计划生育现象的;有违法违纪行为被立案查处的。对发生一票否决情况的学校主要负责人,视详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直至给予必要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