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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借舆论监督力量推进工作

2008-12-16 来源:新华日报 浏览次数:

    在今年4月揭晓的2007年度江苏省报纸优秀作品评比中,泰州日报的消息《挖地三尺,二十个违法排污暗管被曝光》获得了一等奖。这是一篇典型的舆论监督稿件,但最后却收到了地方政府、被监督单位和上级政府部门三方满意的效果。回顾这篇稿件的采写过程,对地方领导特别是相关政府部门的领导颇有启发意义:这就是不要回避和排斥舆论监督,要善借舆论监督之力推动工作。

    2006年9月,江苏省环境保护委员会首次对全省十大重点环境问题(污染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泰兴经济开发区因污水不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而被列为“十大挂牌督办案件”之首。笔者想对此作点报道,但泰兴市政府个别领导及泰兴经济开发区有关领导认为“会影响经济开发区投资环境”,千方百计加以阻挠。

    当年底,出席泰州市人代会的泰兴市环保局负责人悄悄向笔者透露,经过一段时间的明查暗访,泰兴经济开发区污水不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原因已查明,主要是建园初期从各乡镇搬迁过来的化工企业环保意识淡薄,偷排偷放严重,导致整个开发区背上了“黑锅”,这些化工企业主要集中在A区,目前仍然是所属各乡镇的主要财税来源,“作为环保执法部门,有决心对这些化工企业进行釜底抽薪式的整治,但触及地方利益,整治难度很大。”笔者当即建议:“可借助舆论监督之力促进整治。”

    次年开春,泰兴环保部门启动了“挖地三尺”专项整治行动,沿A区各企业外墙深挖2至3米,结果20个当年建厂时就深埋的违法排污暗管被曝露在阳光之下。环保部门当即浇筑5米宽的混凝土“防渗墙”,将违法排污暗管“封死”,同时对相关企业实施了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但这些“仅限内部通报,不得公开见报”。笔者从“内部渠道”掌握相关材料后,在第一时间将这一消息“捅”了出去。

    文章在《泰州日报》刊发后,国家发改委、环保总局、江苏省发改委网站、江苏化工网、中国开发区网、新华社江苏频道、上海《新民晚报》“长三角”专刊等相继转载,形成了一股强大的舆论“冲击波”。在此情况下,泰州、泰兴两级政府对开发区实施了“刮骨疗毒式”的整治,果断关闭了一批治理无望的“小化工”,33家污染严重的化工企业转产,并斥资1.5亿启动开发区划“三水(污水、雨水、生活用水)分流”工程,对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江苏省环境保护委员会也委托第三方——南京市环境监测站对泰兴经济开发区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事前“飞检”。结果显示:经过整治,开发区PH、COD、色度三项指标稳定达标排放,抽检的8家主要排污企业预处理也达到一级处理要求。当即决定,在泰兴召开“十大挂牌督办案件”达标验收现场会,泰兴经济开发区因此成为全省十大重点环境问题(污染案件)首家通过验收的单位。省内外各大媒体竞相报道,大大提升了泰兴经济开发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泰兴市政府、泰兴经济开发区起初对“曝光”颇为反感的少数领导此时也感慨:“舆论监督推动了开发区污染整治,擦亮了开发区这块金字招牌。”

    近年来,新闻媒体曝光的“黑砖窑事件”、“厦门PX事件”、“华南虎事件”等一系列舆论监督案例,不断深化着地方领导特别是政府部门领导的思想认识:舆论监督从来就不仅是新闻媒体的职责,更是民主政治的利器。在今日中国政治生活中,舆论监督必将成为一种常态,每个施政者都身居其中、不容回避。舆论监督的力量,从未像今天这样强大;权力的运行,从未如今天这样被要求公开透明。如同在信息时代需要学会“数字化生存”一样,在建设民主政治进程中,地方领导特别是政府部门领导也得主动学会“在舆论监督中生存”并借助舆论监督力量推动工作,以适应政务公开、党务公开的时代潮流。(作者:常国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