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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出口后退税变为按生产进度预退税先退税后核销企业扩至6家

2009-02-16 来源:泰州日报 浏览次数:

    昨天,市国税局在泰州三福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举行船舶企业“先退税后核销”政策推进会,组织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泰兴港华船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现场学习。

    过去,口岸船舶和港华船业只能在船舶造好后交到外国船东手里,才能申领出口退税款。实行“先退税后核销”后,这两家企业可以按生产进度申领出口退税款。“以前,我们手里订单不断,生产资金比较宽裕,退税时间对我们来说并不重要。但金融危机发生后,船舶行业接到的新订单很少,实行‘先退税后核销’,可极大地缓解企业生产过程中的资金压力。”口岸船舶一位负责人说。

    除了这两家新加入的企业,我市国税部门早在2005年就对江苏新世纪造船有限公司实行“先退税后核销”。2008年又将新时代造船、东方重工、三福船舶纳入“先退税后核销”范畴。2008年,我市国税部门按“先退税后核销”办法,对4家船舶出口企业共返还税款7.8亿元。

    去年,三福船舶公司按“先退税后核销”办法领到出口退税款1.1亿元。“如果我们在船舶出口后才领到退税款,那至少得多付200万元左右的银行利息。”三福公司成本管理部部长黄正东说。

    据了解,“先退税后核销”政策早几年已经出台,因为怕手续麻烦,部分船舶制造企业一直未曾申报实施。“在当前金融危机形势下,采取按生产进度‘先退税后核销’,等于是为企业发放无息贷款。”市国税局纪检组长孔燕云透露,下一步,市国税系统将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把“先退税后核销”的范围扩大至非船舶企业,支持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