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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帮聋哑女讨回公道

2009-02-25 来源:泰州日报 浏览次数:

    聋哑女工作20多年被厂方一脚踢开,既无养老保险,又无经济补偿。聋哑女向泰兴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最终维权成功。

    聋哑人郑某今年54岁,家住泰兴市七圩镇。1985年,郑某被安排进泰兴某电具厂当工人,2008年1月,工厂改制时通知郑某离厂。郑某要求厂方为自己缴纳养老保险,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厂方称,这属历史遗留问题。去年3月,郑某向泰兴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郑某聋哑而且不识字,承办律师每次和郑某交流都要请一位哑语翻译,或专程到七圩郑某家,请其丈夫当翻译。律师为弄清案件的来龙去脉,前后用了两个多月时间。弄清案情后,律师才发现本案已过仲裁时效。

    律师继续和郑某交流,发现郑某在此期间一直上访,如有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则诉讼时效问题可以解决。之后,律师到有关部门调取该厂档案,又花两个多月的时间,将郑某曾经上访的相关单位走访了一遍,获得了郑某维权的相关证明资料。据此,律师替郑某向泰兴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了劳动仲裁诉求。

    日前,仲裁员召集双方调解,最终工厂支付郑某2500元作为补偿,同时,给郑某办了养老保险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