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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长江流域实施禁渔我市江段内渔具均已拆除

2009-04-02 来源:泰州日报 浏览次数:

    4月1日是长江流域春季禁渔期第一天。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我市长江禁渔期管理工作启动早、力度大、见效快。截至3月底,我市江段内定置渔具均已被拆除上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每年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长江流域实施禁渔。据介绍,3月中旬以前,高港、泰兴、靖江等地渔民就陆续拆除了江面渔具。“休渔期间,我们要把渔具渔网好好修补一下,余下的时间去附近企业做点零工。”泰兴渔民王福生说。

    据介绍,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局工作要求,我市沿江各地分别制订了《2009年度长江禁渔期管理实施方案》,市渔政部门还从兴化、姜堰、海陵区渔政机构抽调部分骨干组建了长江禁渔执法检查组,检查组3月9日起进入长江向渔民进行宣传教育。相关渔业主管部门还对禁渔期间渔民“低保”政策落实、渔业执法人员文明安全执法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