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新街镇顾庄村村民马之乔来电反映:他是顾庄村八组村民。2007年,他用自家农田与七组一村民换得一块地,打算从事生猪养殖。土地面积是村委会丈量的,土地调整协议也是在村委会见证下签订的。但现在他向村里打了建房申请,村里迟迟不批。 顾庄村村支书马成答复:村里不批手续是因为马之乔申请的用地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而且,该用地距离七组住户只有100米左右,七组村民担心污染,不同意他在这块地上从事生猪养殖。 新街镇国土所丁所长答复:他们曾到现场实地勘察过,马之乔申请的用地处于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之内,是领不到建房手续和土地手续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