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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下浮社保费率

2009-04-07 来源:泰州日报 浏览次数:

    从4月份起,泰兴市下浮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率,对核定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困难企业暂不提高费率,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具体调整标准是:全市各类企业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率,由企业缴纳的各下浮0.5个百分点,对核定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困难企业暂不上浮费率。具体执行时间从2009年4月至12月。

    据了解,此次费率调整涉及2000多家企业、13万多参保职工,三项保险费率调整后可为企业减负近1000万元。“费率虽下调,但参保职工的社保待遇不降,这部分资金将由市财政消化或社保基金统筹解决。”泰兴市社保处主任唐群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