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泰兴网欢迎您!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聚焦泰兴 > 正文

商品房渗漏该谁维修?

2009-04-13 来源:泰州日报 浏览次数:

    泰兴市银杏新村住户印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家住二楼,卫生间漏水,但开发商以房屋过了保修期为由,不作处理。

    印先生说,五年前,他购买了二楼这套商品房。入住后不久,一楼住户对他说,卫生间屋顶有点发黄,怀疑二楼卫生间地面漏水。他过去一看,一楼卫生间屋顶果然有黄渍。当时他们没将此事放在心上。

    最近,他们发现一楼卫生间屋顶经常挂着水珠,知道是二楼漏水了。他自己请水电工维修了几次,但没修好。水电工说,是土建方面出了问题。

    该房是由泰兴市济川实业有限公司承建的。他找该公司交涉。一周前,该公司派来维修工,仍没修好。该公司一位负责人说,房屋已经过了保修期,他们不再负责维修。

    泰兴市济川实业有限公司一位姓汤的经理说,该房已经售出五年了。一般情况下,屋顶的保修期是三年,主体结构终身维修。印先生反映地面漏水,不属于主体结构问题。

    泰兴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位姓吴的副站长说,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规定,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商品房的主体结构保修期为五年。卫生间地面现浇板也属于主体结构。一般而言,卫生间地面都做了防水处理,验收时,进行24小时蓄水试验,如果现浇板下面不渗漏,视为合格。如果购房后发现渗漏,排除购房户装修导致渗漏等问题,属于现浇板或防水设施质量问题的,在五年保修期内,开发商应承担保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