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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人情章”损失300万 泰兴一国企员工滥用职权被捕

2009-04-16 来源:泰州日报 浏览次数:

    举手之劳为老乡盖了3个公章,不料却给企业造成300余万元的重大经济损失。4月15日,泰兴某建筑公司(国企)施工计划科原科长刘某被逮捕。

    2003年7月,刘某担任某建筑公司北京分公司施工计划科副科长。未经公司批准,刘某利用保管公司合同专用章的职务之便卖人情,先后3次为老乡陈某与租赁公司签订的建筑器材租赁合同,加盖本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不料,陈某长期拖欠租赁费,且不返还租赁器材。租赁公司找陈某,他却避而不见。

    虽然时隔数年,但租赁公司认章说话,将刘某所在的建筑公司告上了法庭。法官判处刘某所在公司赔偿租赁公司损失。目前,该公司已支付经济赔偿款3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