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泰兴网欢迎您!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聚焦泰兴 > 正文

泰兴基层医疗机构免挂号费普通门诊诊查费

2009-04-25 来源:泰州日报 浏览次数:

    有点小毛病,总爱往大医院跑,既加重了个人负担,又造成基层医疗资源浪费。最近,泰兴市结合新医改方案,推出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暂行办法》,引导参保居民到约定的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免收挂号费和普通门诊诊查费,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医保基金也按一定比例报销。

    泰兴市规定,城镇参保居民按照“自愿、就近、便捷”的原则,选择一家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作为门诊首诊约定医院,除享受挂号费和普通门诊诊查费免收待遇外,门诊费用年度累计在120元以上的,医保基金按实际发生额减去120元的50%给予报销,按以上规定报销后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含医保规定外的普通门诊费用),医院再给予10%的优惠。

    社保部门与首诊约定医院签订门诊统筹费用包干协议,如结算年度内实际报销额超过总包干额的,超过幅度在20%以内的由医保基金和医院各负担50%,超过20%以上的由约定医院负担。这样可以避免或减少过度治疗,滥用药、开贵药等现象发生。

    新的普通门诊统筹办法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5万多城镇参保居民从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