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泰兴网欢迎您!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聚焦泰兴 > 正文

新街:特殊政策激励村书记

2009-05-16 来源:泰州日报 浏览次数:

    本报讯 (特约通讯员 鞠连生记者 王 进) “只要村支书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就可以享受镇事业单位正科级干部或副镇级干部的工资待遇。”昨天上午,担任泰兴市新街镇梅家庄村党组织书记8年多的严明高兴地说。

    日前,新街镇党委出台 《关于对村党组织书记实行特殊激励政策的意见》,规定:村级工作连续3年在全镇综合考核中获前三名,所在村党组织书记享受镇事业单位中层正职待遇;村级工作连续3年在全镇综合考核中获第一名,或村级工作连续5年在全镇综合考核中获前三名,或村级特色工作在泰兴市及以上的党委、政府会议上典型发言、经验介绍两次以上的,所在村党组织书记享受机关副镇级干部工资待遇。

    “对村级党组织书记实行特殊激励政策,既是我们真情关爱基层干部的具体行动,更是倡导实干、鼓励争先的现实举措。”新街镇党委书记黄宗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