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昨天,家住泰兴市城北的残疾女工丁某拿到了泰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在该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丁某的工伤损害赔偿案历经3年终于有了圆满结局。 今年6月以来,泰兴市法律援助中心实施新一轮“阳光助残”,已受理残疾人援助案件68例,帮助残疾人挽回经济损失50多万元。 据了解,该市新一轮“阳光助残”行动包括“五个一”内容—— 设立“一个站”。泰兴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市残联对接,在苏中地区率先成立了“残疾人阳光之家法律援助工作站”,定期开展助残救助维权工作,残疾人进了站,就如同进了“家”,法律援助不再难。 赠送“一本书”。即向残疾人赠送《法律知识手册》,成为他们“随身的法律专家”。该手册包含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家庭婚姻、人身损害赔偿等日常生活涉及的法律法规知识。到目前为止,该市残疾人已人手一册。 发放“一张卡”。即向残疾人发放“法律援助便民卡”。这张卡上写明了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援助单位及联系电话。凭借此卡,残疾人在申请法律援助时,可免于审查经济状况,能够迅速办理相关手续。该中心目前已发放便民卡1400多张。 开展“一次咨询日”。每月20日,该中心现场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活动,解答法律事务,并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进行现场办理。该中心助残工作站目前已接待咨询达800余人次,现场办理案件19件。 讲授“一堂课”。每月在市残联的安排下开设1次法律讲座。由该中心聘请法律援助志愿律师上门讲法,讲授普通公民应知应掌握的法律法规,讲授与残疾人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到目前,该中心已开设4次培训班,261人次参加了培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