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兴市经济开发区(滨江)司法所长张红星—— “群众的事容不得半点马虎” 张红星从事司法行政工作20年来,以踏实的工作态度和以民为本的作风,赢得了基层干群和系统内干警的一致称赞。在她的带领下,司法所年年被评为先进集体,其个人也获得多项荣誉:2002年被泰州市政府表彰为“人民调解先进个人”,被泰兴市政府表彰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卫士)”;从2002年起,连续四年被泰兴市政府表彰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依法行政先进个人;2006年被泰州市表彰为“十佳标兵司法所长”; 2007年被泰兴市政府记三等功一次;2008年被评为第五届“江苏省杰出青年卫士”;2005、2006、2007连续三年考核优秀。 “凡为群众服务的事,都要尽心尽力地干好,容不得半点马虎和懈怠。”张红星就是以这种对人民的满腔热情,诠释着为民服务的宗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她不怕“跑腿”、不怕“饿肚子”、不怕“丢面子”。 近年来,该镇开发建设征地面积达3000多亩,涉及群众房屋拆迁近1000户,其中有近40户提出诸多要求,使拆迁工作难以推进。张红星主动承担起拆迁过程中矛盾纠纷的处理工作,与其他同志一起夜以继日地走家串户,逐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做动员、说服工作,有力地保障了拆迁工作。 为了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她带领全所同志结合农村实际,先后编制了通俗易懂的法制宣传图片15000余张、购置法制宣传录像带50余盘、征订普法教材2000余册,先后跑遍了全镇17个村,335个组,7所学校,76家企业上法制课100余场次,有时一天要跑好几个点进行宣讲。 为了能娴熟调处化解各种疑难杂症,应对复杂的工作局面,她不但做到将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上级文件精神烂熟于心,而且积极走村入户,摸清社会矛盾纠纷发生的趋势,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同时,她还注重把所调处的矛盾纠纷进行梳理分类,分析特点,寻找规律,形成自身的工作技巧和特色。20年来,她的学习笔记达40多本,工作笔记20多万字,经她调处的纠纷双方当事人对她都心悦诚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