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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本“房产证”,谁是产权人?》续泰兴房管局证实前夫房产证系假证

2009-10-27 来源:泰州日报 浏览次数:

    本报讯    泰兴妇女陈美为了离婚后和儿子有个安身之处,上访了8年的 “房产产权归属”纠纷终于尘埃落定。10月23日,陈美终于拿到了真正属于她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房产证。


    一直在泰兴城区某小区居住的陈美,多年前和丈夫离婚,由于离婚协议属于自己的房子产权出现 “异常”,陈美开始不断上访,泰兴市人民法院多次帮助协调处理。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陈美和其前夫刘涛都坚称自己是房子的合法拥有者,并都表示能拿出合法的房产证。


    “除非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房管部门才会发出两本房产证,否则绝对不可能。”泰兴市房管局的主要负责人说。


    经泰兴市房管局核查,刘涛手持的房产证实际为一本假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