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警方告诉老朱,他花1000元买来的“豪爵125”摩托车是赃车,他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时,这个海陵区罡杨镇东楼村的农民吓了一跳。 老朱的车是向同村村民顾某买的。除了老朱外,东楼村有近百名村民向顾某买过赃车。近日,49岁的顾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海陵警方刑拘。警方正在追逃两个盗车嫌疑人。 今年4月,老朱的摩托车被人偷了。顾某找到他说,他有个修车的朋友要出售一辆摩托车,价格便宜。正中下怀,老朱花1000元买了一辆“豪爵125”摩托车。 本村老王的摩托车也是顾某兜售的。顾某的说法是,他朋友新买了辆汽车,要淘汰摩托车。 老王骑了“物美价廉”的摩托车到单位,同事羡慕不已。在老王的介绍下,他5个同事先后从顾某的手中买了5辆摩托车。 从2006年开始,顾某就介绍别人买车了。顾某原是瓦匠,喜欢赌博,干活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离异后,顾某瓦匠活也不干了,跟女友在海陵区租房同居,但顾某每次回乡都穿得很体面。 有村民怀疑顾某的车来路不正。“老实说,这车是朋友偷的。买的人又不犯法。”顾某打消了村民的疑虑。还说,他认识两个偷车的外地人,在做他们的“经纪人”,每销一辆电动车或者摩托车,他可得数十元到数百元“回扣”。 村里人一传十,十传百,三天两头,顾某就会有生意找上门来。有的村民买了一辆又买第二辆。其中还有教师也向顾某买赃车。 “谁要车得先订货,先把款式、颜色讲清楚。”顾某说,他的朋友会根据客户需求去偷车。 今年10月,有人向海陵警方举报,顾某被抓获。 据顾某初步交代,他经手的赃车有近百辆。 目前,民警已经追回30辆赃车。最初,村民不肯交出赃车,民警在村干部的协助下挨家挨户普法,这才有村民把赃车送到派出所。 “近年来城区摩托车、电动车失窃案频发,跟顾某的‘生意’有一定关系。”公安海陵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朱金华说。 据了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单次收购赃物价值达5000元,或多次收购赃物价值累计超过3000元,构成犯罪;若单次收购赃物价值在5000元以下,则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治安拘留或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