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泰兴市教育部门获悉,近日,该市完成2009年秋学期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申报和发放工作,共向2933名学生发放政府助学金115.76万元。
据悉,根据《泰兴市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管理办法》,该市按在校生总数的10%将名额分配到各高中学校,并提出“三明确”要求规范操作,确保按时足额发放。一是明确资助对象,资助对象为在普通高中就读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二是明确操作方法,各学校被要求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办法,确保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三是明确资助标准,根据受助学生家庭困难程度,2009年秋学期每生资助金额在320元至480元之间,同一个受助学生一学年受助金额在800元至1200元之间。
目前,经该市教育局、财政局审核,115.76万元政府助学金已全部发放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