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 常国梁 特约记者 张建荣)泰兴市以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坚持不栽一棵姓公的树,不植一片无主的林。截至目前,全市新增造林面积20多万亩,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11.14万亩(占改革总任务的98.8%),森林覆盖率提前2年达到20%的小康目标。
2002年,泗阳人江鹏来到泰兴市珊瑚镇祯祥村,承包该村的路沟渠等宜林地,栽下意杨1.2万株,承包期15年,每株交村集体20元,村集体与相关农户五五分成,由此敲响了泰兴林权改革的“第一槌”。 泰兴市副市长耿元进介绍说,“祯祥模式”最大的好处是产权明晰,管护责任落实,利益分配合理,调动了承租人、村集体和农户三方面的积极性,“植树”不再是“植数”,更不可能出现“春天栽树,冬天进炉膛”的现象。随后,泰兴大规模引进民资、外资和工商资本“投入林业绿化,放大祯祥效应”。 泰兴市溪桥镇引进台商投资1000万元开发农田林网绿化工程,全镇路、沟渠等村级集体公用地,包括镇内干河、中沟、生产沟等两侧的闲置土地,全部租赁给台资企业,租赁期限15年,栽植意杨20多万株。 浙商投入600多万元,兴建334省道泰兴绿色通道。绿色通道全长5公里,两侧各10米为景观绿化带,栽植了香樟、桤木、杜英等林木2万多株,泰兴享有60%的林木产权,浙江投资方享有40%的林木产权和公路南侧40米范围内10年的土地使用权。“政府不花一分钱,就建起了高标准的绿化带,而浙江老板也获得了丰厚的回报。这是件一举两得的好事!”省林业局负责同志给予充分肯定。 在引进“三资”发展林业绿化的同时,泰兴市对原有的集体林地实行竞价拍卖,产权转让。近几年来,全市共拍卖林木103.83万株,回收资金456.6万元,发放林权证3500多份,从而真正实现了“树有主、主有权、权有益”。 据了解,今春,泰兴将进一步结合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确保全市新增造林面积3000亩,新栽各类树木100万株以上,新建60个绿化示范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