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泰兴网欢迎您!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聚焦泰兴 > 正文

泰兴:努力构建和谐民政新体系

2010-04-26 来源:泰州日报 浏览次数:
    2009年,泰兴市民政工作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抢抓机遇,开拓创新,扎实推进民生实事项目,整体工作继续保持“泰州领先、全省有位置”的良好态势。

亮点一:社会救助水平得到新提升

    城乡低保标准不断调高。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70元,分别同比增长11.1%和21.4%。全年累计发放保障资金4243.78万元,3万多名困难群众受益。

    普惠性节日慰问全面实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为全市4万多名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500多万元;国庆60周年前夕,按照每人300-1000元的标准对全市重点优抚对象开展了普惠性节日慰问,共发放慰问金140万元。

    救灾救济能力进一步增强。修订完善了《泰兴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认真组织了首个5·12国家“防灾减灾日”活动,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共发放各类宣传手册、宣传单3000余份,接待现场群众咨询近500人次。大幅度提高火灾补助标准,由每间100元提高到1000元,为全市88户火灾户发放补助经费8.8万元。

    五保供养水平明显提升。全市五保供养对象4795人,年供养经费总额729.94万元。投入400万元,组织实施省“关爱工程”项目5个,配套设施3个,新增床位500张。截止年底,全市21个乡镇敬老院改扩建基本到位。

    医疗救助稳步推进。制订出台《泰兴市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积极推进医疗救助城乡一体化,救助范围进一步扩大,救助比例进一步统一,救助限额进一步提高。建立同步结算平台,实现医疗救助与新农合的无缝对接。年内共组织实施大病医疗救助850人次,发放救助资金350万元。

亮点二:社会福利事业取得新进展

    示范性养老机构创建成效显著。市社会福利院等3家养老机构被评为“江苏省示范性养老机构”,康健老人院被命名为“全国爱心护理工程建设基地”。

    老年人优待政策全面落实。出台《泰兴市老年人优待办法》,百岁老人长寿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为全市4942名90-99岁高龄老人发放每年300元的尊老金。

    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会同国税、地税部门认真做好福利企业年检工作,督促企业为残疾职工办理“五险”,按时发放工资,残疾职工劳动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福彩销量不断提升。全年销售突破4500万元,再次进入“省十强”。

    慈善基金盘大做强。广泛开展“一日捐”和企业认捐等活动,共募集慈善资金2260万元,市慈善基金总额达2814万元。

亮点三: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实现新突破

    双拥创建可望实现“四连冠”。围绕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城“四连冠”目标,突出重点、彰显特色,全面提高双拥工作整体水平。11月份,代表泰州市接受省检查,顺利通过考核验收。

    优抚政策落实到位。按照自然增长的要求,调整了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护理费标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实行了城乡一体化,统一标准,全市共优待1422人次,发放优待金637.4万元。制订出台《泰兴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暂行办法》,不断完善重点优抚对象“五位一体”医疗保障机制。在全省率先签订六级以上患精神病残疾军人医疗服务协议和监护协议,使其医疗费用报销和监护得到有效保障。

    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不断深化。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自谋职业率继续保持100%,发放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400多万元。在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同时,联合劳动、教育等部门,督促承训学校、培训机构抓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参训率达94.4%,超过省规定比例24个百分点。

亮点四:社会建设与管理迈上新台阶

    村民自治民主管理不断强化。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薄弱村”治理,切实加强“四个民主”建设,重新修订出台下发《泰兴市村务公开目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全市村民自治率达98.7%,居民自治率达97.5%。溪桥镇翁庄村、泰兴镇大生村被表彰为全省民主管理示范村。配合市纪委在泰州市率先开展“村民直评村官”活动,参加直评的村居达到320个,占应评数的95%。

    城乡和谐社区建设统筹推进。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和谐示范社区为载体,不断探索创新社区建设体制机制,按照“十个一”、“六站五室三场所二阵地”的标准,不断完善配套设施。泰兴镇五里墩社区、迎幸社区被评为全省和谐示范社区,全市90个社区被评为泰州市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坚持降门槛、重服务、零收费,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组织、行业协会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会同市纪委、监察部门对全市重点行业协会进行了清理整顿,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管理的意见》,严禁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行业协会职务,实行政会分开,规范收费行为,有力促进了行业协会规范、健康发展。

    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更加规范。继续深化殡葬改革,坚决禁止土葬,杜绝骨灰装棺土葬、乱埋乱葬,乡镇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全市火化率保持100%。不断巩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成果,坚持依法登记,合格率保持100%。集中精力,组织实施全省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普查条目达4371条,高质量地完成了地名普查任务。

2010:民政工作重点更突出

    2010年,泰兴民政按照“重点工作要有新举措,难点工作要有新突破,特色工作要有新亮点”的要求,开拓进取,奋勇争先,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重点一: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强化城乡低保工作。按自然增长和脱贫攻坚工程要求的时序进度提高低保救助标准。加大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健全分类施保动态管理机制,针对低保家庭结构变化、人口变化、收入变化等情况,实施定期核查,动态管理,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进出有序。

    强化五保供养工作。全面建立五保供养标准增长机制,按不低于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5%确定供养标准,提高五保人员生活水平。组织实施五保扩面1000人,新增五保供养经费150多万元。继续抓好乡镇敬老院改造工程,积极上争省配套设施项目,抓好乡镇敬老院配套设施建设,增强综合服务功能。积极探索解决制约五保集中供养率的“瓶颈”问题,努力提高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

    强化医疗救助工作。完善资助参合、诊疗费用减免、医疗统筹补偿、医疗救助补助、慈善医疗援救、大重病临时救助多措并举的有梯次、多元化、全覆盖的医疗救助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城乡医疗救助与城镇医保、新农合同平台结算,提高救助效率。

    强化孤儿救助工作。认真贯彻省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精神,结合泰兴实际,建立并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确保社会散居和集中寄养孤儿的最低养育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600元和1000元以上,并根据平均生活水平和物价上涨指数建立自然增长机制。

重点二:进一步健全基层自治组织

和社会事务管理体系

    规范有序地组织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狠抓组织领导、宣传发动、业务培训、规范程序等关键环节,确保选举工作依法健康开展。大力倡导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理顺村“两委”关系,全面提高全市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着力提升村民自治水平。加强村民自治制度建设,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监督机制,加大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薄弱村”的治理力度,力争年内全面摘掉“薄弱村”帽子。全面推行“村民直评村官”活动,每年不少于一次,努力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全面提高村民自治水平。

    大力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结合泰兴实际、借鉴先进经验,制订出台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政策支持。将城市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纳入新城区开发建设和老城区改造规划,将农村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继续推进殡葬改革。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不断加强殡葬管理,规范殡葬服务市场,推进生态丧葬、文明殡葬。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坚决杜绝土葬,确保火化率达100%。大力推进乡镇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认真落实市政府以奖代补政策,推动各乡镇全面启动骨灰存放设施建设,力争年底前全市有80%的乡镇完成建设任务。

    严格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根据两个条例,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原则,大力培育和发展一批对经济社会具有较强促进作用的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社区民间组织,优化布局和结构,发挥其提供服务、规范行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作用。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巩固行业协会清理整顿成果,切实保障行业协会“人员、财务、办公场所”与政府部门的分离脱钩。

    稳步推进行政区划地名工作。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切实履行职能,积极、有序、稳妥地开展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行政村合并工作。认真落实地名规划,不断做好地名命名更名工作,设置和维护好市区地名标志,进一步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重点三:进一步加大双拥创建力度

    夯实双拥创建基础。深化省级双拥模范城“四连冠”创建成果,加大培植双拥工作新亮点,积极推进双拥工作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的新格局,提升国防教育、社团拥军、科技扶优新水平。力争培植一个单位或乡镇争创国家级双拥模范先进单位。

    提高优抚工作水平。制定出台《泰兴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细则》,切实维护和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积极争取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军功奖、大学生入伍义务兵奖励金列入市财政预算。会同卫生部门更换《泰兴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优先优惠就诊证》,确保“政策照顾”的规定在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得到全面落实。配合市委、市政府做好整合杨根思烈士陵园、市革命烈士纪念馆、中安轮遇难烈士纪念馆等红色资源工作,创造条件启动“慰烈工程”,将散葬烈士集中安葬。

    加大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力度。继续推进城乡一体化安置,抓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建立承训学校年检制度、专职辅导员制度和巡视制度,完善退役士兵信息管理系统,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实际参训率达80%以上,“双证”获取率和就业率达95%以上。

重点四:进一步加强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

    加快老龄事业发展。制订出台《泰兴市关于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办法》,扎实开展创建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县(市)活动。以养老服务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市社会福利中心筹建进程。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力争年内再新建80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鼓励、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在四个片区、五个重点中心城镇兴建民办养老机构。贯彻实施《泰兴市老年人优待办法》,重点抓好老年人优惠乘坐公交车、为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为贫困老人和百岁老人减免基本丧葬费、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并减免诉讼费用、贫困老年人优先纳入廉租房保障范围等一系列优惠政策的落实。

    做大慈善事业“蛋糕”。加大慈善资金劝募力度,拓展慈善资金募集渠道,在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慈善“一日捐”的同时,鼓励有实力的单位和个人开展 “冠名捐、协议捐、专项捐”。注重发挥泰兴在外地的名流、企业家作用,建立信息网络,搭建沟通平台,不断壮大慈善基金总量,力争慈善基金总量达到3000万元。加强慈善义工队建设,组织实施慈善救助项目,兴建“慈善超市”,确保慈善资金公开、透明地用在最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身上。

    提升福彩销售总量。在巩固电脑彩票销售主阵地的基础上,继续深挖市场潜力,培植新的增长点,着力抓好彩票销售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高福利彩票的公信力,力争福利彩票销量在去年完成4500万元的基础上有所突破,继续跻身省十强销售县(市)行列。

    规范福利企业管理。筹备成立福利企业管理协会,为福利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规范企业行为,努力维护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