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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着力完善村民直评村官机制

2010-04-26 来源:泰州日报 浏览次数:
    为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泰兴市自2009年以来,着力完善村民直评村官机制,积极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薄弱村”治理,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动力支持和作风保证,进一步提升了该市村民自治水平。至2009年底,该市有320个村居(涉农的居委会)开展了村民直评村官活动,占应评数的95%。

    针对“三少”状况,完善“直评”机制

    近年来,由于该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发展不平衡,少数村干部素质不高,加之监督制约不力,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甚至损公肥私、与民争利现象时有发生,群众反应十分强烈。究其根源,主要在于:一是少数人评判。过去对村干部的考评主要形式是村民代表会议,少数村才召开村民会议,因此,村干部听不到大多数村民的意见,考评结果具有较大的局限性。二是少数人监督。由村民代表组成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难以有效发挥作用,农村基层民主监督面临新的难题和考验。三是少数人管事。由于体制性弊端和长期沿袭的工作惯性,村级事务的管理主要依赖于村干部等少数人,村民的民主权利往往不能充分行使,影响了村民自治的进程。为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泰兴市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基层意见的基础上,于2009年专门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村民直评村官”活动的指导意见(试行)》,重新修订下发了《村务公开目录》,并首先在泰兴镇6个村进行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向全市推开,农村基层民主监督格局悄然发生了新的变化。

    把握三个关键,彰显“直评”特点

    村民参与的广泛性。参评人员原则上为全体村民,考虑到部分村民长期外出打工等农村实际,要求出席人数不得少于常住户数的90%,同时还邀请驻村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常住外来人员等村干部日常服务对象中的代表参加。活动前,通过专题会议、入户宣传、张贴公告、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直评”活动的目的、意义,引导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公正评议。“直评”活动以集中现场评议为主,规模较大的村可设分会场、流动票箱,或分块分批组织实施,确保每个村民都能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投上神圣的一票。

    诉求表达的直接性。直评前反复统一思想、明确要求,严禁任何人做手脚、堵言路,凡压制民主、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坚决实行责任追究。质询过程中,每个参会村民都可就自己关心的村级事务、个人切身利益问题以及村干部行为向村干部进行质询和提问,涉及到的有关村干部必须当场作出解答和说明。对未参加现场“直评”或未能当场质询的村民,发放征求意见表,让他们以书面形式提出质询,直接交村“两委”会或乡镇有关部门,确保每个村民都能充分表达自己真实的意愿。

    问题整改的严肃性。对满意度较低,特别是连续两年评为“不称职”的村干部,视情作出降职、免职、引咎辞职、调离、罢免等处理;对那些不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村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直至责令辞职;对“不称职”人数达到一半以上的村级班子,由乡镇民政会同纪委组织力量进行专题剖析,督促制订整改措施,并跟踪抓好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坚决进行调整。

    凸显三个结合,放大“直评”效应

    一是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相结合,进一步强化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直评”活动为每一个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搭建了新的平台,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得以充分行使,极大地激发了广大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积极性,民主管理的热情空前高涨,民主监督的氛围愈发浓厚。特别是村民毫不留情的质询,往往能真实反映村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作风、纪律、效率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也是组织上平时难以发现的。对村民反映的问题和质询的事项,由乡镇民政配合乡镇纪委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逐条逐项制订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到人,明确整改时限,并接受全体村民监督。

    二是与日常考核、干部考察、民主选举相结合,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农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村民直评村官”活动覆盖面广、针对性强、透明度高,能使各级党组织选人察人识人更准确、更全面,在村委会换届选举时便于村民将思想作风好、办事公道、能够带领群众致富的人选进村委会班子。“直评”测评表的统计、汇总由村民代表负责,“直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内及时公示,并存入“直评”对象组织人事档案和廉政档案,作为日常考评、年终评先评优以及民主选举、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先后有16名村干部因为群众满意度较低受到了降职、免职、调离等组织处理,在全市引起了强烈反响。

    三是与破解难题、推进工作相结合,进一步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事业的繁荣发展。“直评”活动中,村民最关注、反映最强烈、“火力”最集中的,都是村上长期以来未能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矛盾纠纷或新农村建设重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面对面的质询,促使村干部将这些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有效促进了一批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解决,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由于现场质询不留情面,“直评”结果当场揭晓,对村干部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从而促使他们更好地履职尽责,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千方百计为群众解难事,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事实证明,“村民直评村官”活动,是对以“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为核心内容的村民自治活动的有效实践,既是党中央的要求,也是广大村民的迫切愿望,既是对基层民主监督机制的完善,也是促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进一步深化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