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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参合儿童重大疾病将有保障泰兴率先试点,6种疾病最低可补偿七成

2010-08-05 来源:泰州晚报 浏览次数:
    8月2日,省卫生厅与省民政厅联合召开会议,部署提高农村参合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了14个开展试点的地区,泰兴市名列其中。
    目前,泰兴市关于试点工作的具体方案还没有出台,卫生部门将于近期与相关部门对接。
6种疾病可获保障
    此次农村儿童重大疾病保障,针对的是0至14岁的儿童,涉及的疾病包括两种白血病和四种先天心脏病。
    两种白血病为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对第一诊断为标危或中危组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患儿,以及第一诊断为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的患儿,由省级定点医院实施全程规范化治疗。具体医院为江苏省人民医院、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南京市鼓楼医院、南京市儿童医院、苏北人民医院。
    四种先天心脏病为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救治以市级定点医院为主,目前我市初步确定市人民医院统一负责3岁以上儿童先心病的治疗。对于3周岁以下的先心病患儿,由省级定点医院承担。具体医院为江苏省人民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南京市鼓楼医院、南京市第一医院、南京市儿童医院、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一般可补偿七八成
    据了解,对于实行救治的重大疾病试点病种,省有关部门分病种和年龄进行了费用限定,限定金额从2.7万元/例至13万元/例不等。限定费用标准中,包含了床位费、检查费、药费、治疗费、手术麻醉费、材料费、陪护床费等。对于限额内的费用,按比例进行补偿。
    先心病的补偿标准为限定费用的70%,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由医疗救助基金再给予医疗救助补偿,补偿比例不低于限定费用的20%。
    白血病基本用药的限定费用不含抗生素和血制品,最高补偿为80%,对于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再给予实际治疗费用20%的比例补偿。对抗生素和血制品,实行个人和医保基金支付总额控制,超出总控费用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
当地合管办申请
    虽然泰兴市具体方案尚未出台,但按省里部署,患有以上6种疾病的儿童可以先做好相关申请工作的准备。
    患有先心病的参合患儿,由其家长(监护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新农合证卡和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病历,向统筹地区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提出救治申请。统筹地区合管办对其身份及病情核实后,出具转诊意见。申请救治对象持转诊单到指定的省、市级定点医院接受复查确诊。对具备手术指征且同意接受手术的患儿,由定点医院择期安排手术。接受救治的定点医院应安排填写相关资料,及时反馈统筹地区合管办备案。
    据了解,我市农村儿童参合率已超99%。

 试点病种限定费用标准

    No.1  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
    人民币2.7万元/例
    No.2  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
    小于1岁(含1周岁):人民币5万元/例
    1至3岁(含3周岁):人民币3.8万元/例
    3至14岁(含14周岁):人民币2.7万元/例
    No.3  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
    新生儿、小婴儿(含6足月):人民币2.8万元/例
    大于6个月(不含6足月):人民币1.6万元/例
    No.4  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
    新生儿、小婴儿(含6足月):人民币5万元/例
    大于6个月(不含6足月):人民币3万元/例
    No.5  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标危组:人民币8万元/例(不含抗生素、血制品)
    中危组:人民币13万元/例(不含抗生素、血制品)
    抗生素、血制品实行实际支付费用总额控制,总控费用标准为12万元/例。
    No.6  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
    人民币8万元/例(不含抗生素、血制品)
    抗生素、血制品实行实际支付费用总额控制,总控费用标准为12万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