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通讯员 伏小荣 叶磊 记者 常国梁)物价指数的上涨,进一步加重了失业人员的生活负担。泰兴市决定,从8月起,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每月上调25%,确保这部分特困群体的基本生活不受或少受影响。 泰兴市劳动就业管理处主任葛志斌介绍,此次失业保险金上调,下限按泰兴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调整为395元/月,上限按泰兴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调整为545元/月。7月31日前已经审核正在享受人员和已经受理尚未发放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待遇仍按原标准执行;8月1日后新增申报人员按新标准执行。 与此相配套,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门诊医疗费标准也随之上调,每人每月可领取门诊医疗费补助金32元至55元。 据了解,截至今年7月底,泰兴有8.7万人参加失业保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