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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企业优秀人才可办事业养老保险

2010-12-23 来源:泰州日报 浏览次数:

  本报讯(记者 陈羚)为更好地吸引、留住、用好人才,泰兴市对企业中贡献突出的高级经营管理和技术开发人才试行人事代理,办理事业养老保险。截至目前,已确定参保对象13人,所在企业为其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缴纳了事业养老保险金。

    该市规定,参保对象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必须全员参保且无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等现象,必须连续3年每年上交地税500万元以上;是企业负责人的,企业必须连续3年每年上交地税1000万元。同时,参保对象必须与单位签订5年以上(含5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副总及以上职务(含已取得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的参保对象必须在现单位连续任职3年。

    申请条件还突出专业水平和科研贡献,要求参保对象必须具有高级以上职称,且必须是泰州市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或泰兴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奖获得者,或是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对象。此外,还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是近5年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并形成产业化项目的主要发明人,或是获得省级以上专利奖的专利主要发明人,或拥有应用技术研究成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