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溪桥镇南殷村曾是一个10年换了五任村支书的“乱子村”,民心思治。 2003年,南殷村建立了由64名村民代表参加的民主议事会,对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均由民主议事会讨论,按大多数人的意愿作决策。 连接南殷村南片和北片的一座桥年久失修。去年4月,村里就此事召开民主议事会。大多数村民代表认为,简单的修补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建议重新建一座高负荷、宽幅度的钢筋混凝土桥。村民议事会作出决策后,通过多种途径筹资20万元,迅速开工建设。 实行村民自治后,南殷村干部每半年要向村民代表述职一次,满意率、基本满意率低于50%的,要说明情况或引咎辞职。村里所有办公及其他物品,必须由5人理财小组审核,经村民代表签字后,再由村支书签字方能报账,并上财务公开栏接受全体村民监督。依靠村民自治,南殷村一跃成为首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泰州市委、市政府及时召开现场会,大力推广泰兴溪桥镇南殷村村民自治模式,坚持重大事项由村民代表议定,复杂的矛盾纠纷由村民代表评断,村干部尽职不尽职也由村民代表来评说,赋予群众充分的民主权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