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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架起检民连心桥

2011-06-20 来源:新华报业网-江苏法制报 浏览次数:
本报记者 张缓鸣 本报通讯员 冯蓓佳

  “检察机关必须把群众工作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进一步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切实做到访民情、听民声、解民忧……”近日,记者走进泰兴市检察院,听到了党组书记、检察长蔡红卫开展群众工作的肺腑之言。

  检察长下访:

  化解矛盾在一线

  “农村经济发展中都有哪些困难,农民群众的需求是什么,需要检察机关给予什么样的帮助……”5月11日上午,泰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蔡红卫走访黄桥镇革新村,与村干部就新农村建设情况进行了座谈。

  在村支部书记的陪同下,蔡红卫参观村容村貌,慰问困难群众,了解他们在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鼓励他们提升自我发展的能力,增强战胜困难的勇气。

  随后,蔡红卫又到古溪镇开展巡访,与镇政府、司法所、派出所人员及部分群众座谈,表示检察机关将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维护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好涉及民生的重大问题。

  今年以来,泰兴市检察院建立了班子成员走访基层制度,要求班子成员定期走访重点工程、民生工程以及挂钩联系乡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主动征求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要求。

  “阳光检察”:

  检民沟通“零距离”

  “您好,我是泰兴市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请问您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5月9日,公诉科检察官小虞正通过“阳光公诉热线”和一位群众交谈。

  “是这样,我姓王,儿子小明因为故意伤害被逮捕,我在上海打工,听说你们开通了"阳光公诉热线",便想试试咨询一下。”

  经过半小时的交谈,王某满意地搁上了电话,检察院办案如此公开透明,他相信儿子会得到公正处理。

  今年以来,泰兴市检察院开展了“阳光检察”活动,设置专门接待窗口和热线电话,热情接待来访群众,依法告知在各诉讼环节应当公开和可以公开的案件信息。定期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走进检察院,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对争议较大或者具有一定社会影响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案件,检察院采取听证会的方式公开审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有关专家参加,主动将不起诉权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对一些敏感案件、稳定风险较高的案件,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邀请律师或人民监督员旁听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过程,现场见证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性,主动征询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和落实监督意见。对不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定期到其家庭和社区进行回访,在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的同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次法律咨询、一次情绪疏导、一次公开答复质询,“阳光检察”让检民心连心、心贴心,实现“零距离”的接触。

  不起诉决定:

  在社区公开宣布

  “感谢检察官给了我悔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以此为戒,决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5月10日上午,在泰兴市泰兴镇五里墩花园社区检察群众工作站里,涉嫌职务侵占罪的泰兴市某企业职工李某手捧不起诉决定书激动地说。

  今年5月初,泰兴市检察院将乡镇群众工作站作为加强群众工作,密切检民联系的重要载体,分别在泰兴镇、黄桥镇、虹桥镇和宣堡镇等设立4个群众工作站。在明确专职工作人员的同时,要求各业务部门以群众工作站为平台,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息诉维稳、检务公开、社区矫正等工作,更加细致深入地做好检察群众工作。

  该院公诉部门考虑到近日有2起案件作不起诉处理,被害单位在泰兴镇辖区内,于是通过群众工作站与社区联系,到社区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布会上,案件承办人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李某等4名被不起诉人分别作了深刻的具结悔过。公诉部门负责人以案释法,对被不起诉人涉嫌罪名的犯罪构成和社会危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以及公诉工作职能进行了介绍,并以增强公民守法意识为主题作了法制宣讲。群众工作站负责人详尽介绍了工作站的具体职能和联系方式。

  与会的企业代表、社区群众由衷的感慨:“参加这次不起诉公开宣布会,既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也进一步加深了对检察机关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