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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三措并举促进用地节约集约

2011-07-13 来源:江苏国土资源网 浏览次数:
    泰兴市采取三项措施促进全市土地利用方式深入转变,提升集约用地水平。一是全面落实“飞地”政策,以集聚促集约。国家用地计划指标不再安排乡镇,促使乡镇招商引资项目进驻园区;制订“飞地”项目税收分成机制和经济奖励措施,将“飞地”项目列为园区、乡镇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二是严格工业用地管理,以监管促集约。工业用地要求厂区降低绿化率;厂区禁止建设办公楼和宿舍;园区必须建设标准厂房解决中小企业用地问题,必须建设写字楼用于园区企业集中办公。三是大力开发利用存量,以盘活促集约。制订存量土地盘活意见和优惠政策,引导园区、乡镇灵活运用“易主”、“易用”、“流转”、“挂钩”等手段开发利用存量土地,规定新上项目必须优先推荐使用存量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