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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黄桥高标准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

2011-10-10 来源:法制网 浏览次数:

  连日来,泰兴黄桥司法所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作为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有效载体,高标准、高规格、高要求做好全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

  一是高标定位。为保证创建质量,黄桥司法所制订了全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计划,以省级标准作为全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标准,统一规范了申报单位的创建内容,力求在硬件建设上下功夫,在完善制度上做文章,在优化法治环境上见实效。

  二是特色鲜明。结合各村(社区)的特色工作,为申创单位量身定做了具体的创建方案,分派人员深入申创单位进行现场指导。根据村情,建立公开栏、意见箱、警示台,定期公布重大事项和群众关心的财务收支、宅基地使用等事项,突出其自身工作特色。

  三是突出重点。把提高村民的法律素养、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作为创建工作的重点。健全普法教育网络,做到村有普法骨干,组有法制宣传员;建立法制宣传栏,为村居百姓提供法制小常识;组织村干部、村民代表集中学法,及时传授新农村建设法律知识;组织法律进村居活动,为村民和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

  四是动态管理。以“四民主两公开”为主要内容,通过看台帐、查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申创单位实施动态管理。不定期对其进行实地检查,督促其按创建标准不断规范、完善和提高,对在创建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单位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规定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申创资格,从而确定创建工作保质保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