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扩大和巩固利民、惠民成果,切实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从2012年1月1日起,泰兴所有实行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村卫生室将执行基本药物的各项政策,建立村卫生室使用基本药物财政补偿机制和高效运转机制,并初步建立起覆盖城乡、社区居民,药品价格合理控制,医药负担明显减轻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保证制度的顺利实施,使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国家政策带来的好处,市财政累计筹集专项资金800万元,对每位在职在编的乡村医生给予10000元/年的工资补助,对各个村卫生室给予5000元/年的公用经费补助。 据统计,从2011年3月1日全市31家乡镇卫生院和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各卫生院和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人次和住院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了23%和6.4%,门急诊次均费用和住院次均费用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21%和16%,而市财政为该制度的实施全年累计投入6650万元,用于补偿卫生院因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而形成的药品收支缺口。(王汉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