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泰兴市进一步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力争年内每个村级集体经营性年收入达到20万元以上。在具体工作中重点建立健全“四项机制”: 一是建立公共财政支持机制。由市、乡镇(街道)共同出资,设立村级集体增收专项基金,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乡镇(街道)财政按一定比例配套投入,重点扶持76个村级经营性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主要用于经济薄弱村发展经济或统一开展资本运作和市场运作,培育村级经济的造血功能。新建工业标准厂房统一发放集体资产产权证,实行“村级所有、市各园区或乡镇(街道)工业集聚区经营、收益保底、按股分配”的运营机制。 二是建立税收奖补机制。村级组织招商引资到市、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工业和三产集聚区的项目,企业新增税收的乡镇(街道)留成部分,按不低于50%的比例由乡镇(街道)奖补到村。对市核定的村级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重点扶持,两年内实行全额奖补。 三是建立减负增收机制。凡村级建设标准厂房,涉及市级及以下所有规费一律减免。土地出让收益部分,作为村基础设施等项目的建设资金,全额用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土地复垦开发,优先列入占补平衡项目库,市级实行定额补助,除实施成本外,全额留于村级使用;对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整理,优先列入增减挂钩项目库,乡镇(街道)留用的30%指标部分,置换至乡镇(街道)工业集聚区或集镇所在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或集镇商业开发,土地收益部分对村级实行定额补助,每亩补助2万元。 四是建立结对帮扶机制。选择有经济实力和技术服务能力的机关、事业单位、国资公司、骨干企业和成长型企业与经济薄弱村开展互联共建活动,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一批带动能力强的发展项目,重点对2011年底村级集体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村实行结对帮扶,符合法律法规的扶持资金在税前列支。(吉学春 王汉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