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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设立 村级集体 增收专项基金

2012-03-02 来源:泰州日报 浏览次数:

  本报讯(通讯员 吉学春 王汉平封建忠 记者 翟文捷)最近,泰兴市委、市政府决定,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乡镇(街道)财政按一定比例配套投入,设立村级集体增收专项基金,重点扶持76个集体经营性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力争年内每个村集体经营性年收入达到20万元以上。

  泰兴市财政局局长王克毅介绍,村级集体增收专项基金主要用于经济薄弱村发展经济或统一开展资本运作和市场运作,培育村级经济的造血功能。村新建工业标准厂房的,统一发放集体资产产权证,实行“村级所有、市各园区或乡镇(街道)工业集聚区经营、收益保底、按股分配”的运营机制,涉及市级及以下所有规费一律减免。

  除此以外,村级组织招商引资到市、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工业和三产集聚区的项目,企业新增税收的乡镇(街道)留成部分,按不低于50%的比例由乡镇(街道)奖补到村。对市核定的村级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重点扶持,两年内实行全额奖补。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土地复垦开发,优先列入占补平衡项目库,市级实行定额补助,除实施成本外,全额留于村级使用;对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整理,优先列入增减挂钩项目库,乡镇(街道)留用的30%指标部分,置换至乡镇(街道)工业集聚区或集镇所在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或集镇商业开发,土地收益部分对村级实行定额补助,每亩补助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