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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两项司法建议获省院表彰

2013-01-22 浏览次数:

  本报讯(通讯员 尹明生)日前,泰兴市法院黄桥人民法庭《关于教师参与营利性贷款和担保问题》和宣堡人民法庭《关于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的司法建议》被省高院表彰为2012年度人民法庭优秀建议。

  黄桥人民法庭在办理大批民间借贷案件过程中,发现当地部分中小学教师因碍于情面为他人借贷提供担保或盲目投资,直接向他人进行营利性借贷等问题,造成了个人损失和负面影响。有的因逃债直接影响学校秩序。该庭通过深入调研,形成了《关于教育参与营利性借贷和担保问题的司法建议》,向泰兴市教育局提出了加强教师队伍职业思想教育、严格管控教师8小时之外行为,建立信息联动工作机制等建议,受到泰兴市教育主管部门的好评。

  宣堡人民法庭从该庭办理的多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发现泰兴市根思乡辖区内某路段事故频发,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遂向该乡政府和泰兴市交警大队提出加强对周边群众的交通安全教育、加强交通标志的监控设备的投入、加强对事故多发地段学生上放学高峰期的实时管控等三点建议,该建议跟踪交通动态变化,贴近群众生产生活,体现了法官的人文关怀和司法为民理念,得到了多部门及时回复和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