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兴市监察局出台《工作方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行专项效能监察。此次效能监察采取自查与抽查、日常督查与专项督查、上级督查与群众督查相结合的方法,通过自查评估、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查阅台帐、现场察看等方式,重点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任务的分解落实、规划选址、立项审批、土地供应、资金筹集、工程设计等前期工作进度和已建成保障性住房分配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将以监察建议书形式反馈相关责任单位,责成整改。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据悉,省政府下达泰兴市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是:新增公共租赁住房370套,基本建设成210套;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300套、安置住房400套,基本建成经济适用住房300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