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防止工程预算缺项、漏项、错项等“带病”招标现象发生,保证项目招投标公平公正,遏制标后随意恶意进行工程建设增项和变更,江苏省泰兴市明确规定,建设单位、招标确定的代建单位或其委托中介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的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文件,报经市审计部门进行工程预算审计后,在指定媒体发布公告,按规定组织开标评标。 预算审计制度的实施,有效完善了政府投资项目标前、标中、标后的“三联动”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了项目建设,构建起防范腐败行为和谋取非法利益的“安全网”。今年以来,该市对16个建设单位65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标前预审”,预算审计金额达34646.89万元,纠正综合单价组价不合理、工程量错算、缺项漏项、计价程序不规范、人工和材料价格计取不准确等问题近200项,调整预算金额共1991.69万元。(陆书成 蔡晓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