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泰兴市围绕“四联”,深入开展环境执法工作,进一步推进了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提升了环境执法整体合力。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市监察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环保等部门为主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环境违法违纪情况,研究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今年来,先后召开联席会议2次,环境执法工作推进会1次,有效提升环境执法工作效能。 建立联络员制度。建立经常性的联络员会议制度,坚持每月召开1次会议,总结交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有关情况,加强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切实推进环境执法的常态化、制度化。 建立联动办理制度。各部门结合本系统实际,进一步细化联动办理案件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职责,对需治安处罚,或涉嫌构成违法犯罪等案件,由环保部门协调相关单位提前介入,专案会商,联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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