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周开荣 夏建明 徐军霞 记者 陈 羚)近日,泰兴市总工会在全市乡镇、街道、园区设立劳动保护协调服务员。目前,已有20余名劳动保护协调员在各中小企业开展工作,为职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提供保障。 据悉,劳动保护协调员由各乡镇、街道、园区工会主席、副主席、工会干事和规模较大企业的工会主席兼任,党委指派、行政推荐、工会选拔的其他人选也可以担任,由该市总工会负责审核批准,并组织他们分期分批参加省总工会的专业培训,培训合格后持证开展活动。 劳动保护协调员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辖区内的工会干部进行法律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开展劳动安全卫生的监督和检查;在辖区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的宣传和教育;为企业和职工提供指导和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