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泰兴市司法局以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质量、以群众满意为着力点,采取四项措施,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推动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诚信档案。为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逐人建立诚信档案,通过规范投诉查处程序、严格奖惩、财务制度和加强法律援助机制优化等方式,对个人被投诉、奖惩、开展法律援助等情况详细记录在案,全面、真实记载法律服务人员在社会上的诚信状况。 二是公开诚信信息。采取设立公开投诉查处电话、建立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执业人员电子政务公开专栏、设立执业监督台等形式,及时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注册情况、深入开展满意度测评等向社会定期通告或披露,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构建监管体系。为切实推进该市基层法律服务诚信建设,该市先后制定出台诚信执业保证金制度、基层法律服务投诉查处制度、诫勉谈话制度和案件质量跟踪评查制度,同时在该市基层法律服务执业风险防范要点中,明确要求该市基层法律服务执业人员在代理过程中将案件有关情况告知委托人。 四是严格考核奖惩。将基层法律服务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加大考核权重,并实行一票否决。对于信用好的法律服务所,加大表彰奖励力度;对于不讲诚信、破坏信誉的,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严格依法依规严厉惩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