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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核查清理民政资金发放对象

2014-03-06 来源:泰州日报 浏览次数:

  (记者 杨照民 通讯员 叶余华 叶兵)2月25日起至5月底,泰兴市将开展民政资金发放对象核查清理活动。

  此次核查清理的对象为1月底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老人、特殊困难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孤儿、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尊老金发放对象、民政代管离退休人员等各类民政资金发放对象。

  本次核查,采取“听、看、查、访”的方法,即听工作汇报,看档案资料,查账务表册,入户走访群众和民政管理对象。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孤儿等对象逐一入户核查;特殊困难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尊老金发放对象、民政代管离退休人员到各村(居)集中核查。

  被核查对象需携带户口簿、本人身份证、第二代残疾人证等有关证件。

  “我市已成立了5个检查组,被检查乡镇(街道)民政办调1人、村(居)干部1名、中心户长1名、村民代表1名参与调查。”泰兴市民政局负责人介绍,通过核查掌握各类民政管理对象基本情况和民政资金发放使用情况,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进行限期整改;对发现有私自调整、截留、挤占、挪用、冒领和贪污等现象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