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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坚持“四个强化”抓实抓好秸秆禁烧工作

2014-07-03 浏览次数: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考核奖惩。泰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专项考核办法,将该项工作列入乡镇(街道)目标管理考核倒扣分项目,16个市级包干部门的督查巡查工作纳入市级机关绩效管理专项工作考核内容。通过经济、行政、组织等手段,顶真碰硬、严格奖惩,真正确保压力到位、责任到人。

  二是严密责任网络,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镇干包村、村干包组、中心户长包户的责任网络,做到巡查时间不间断、巡查空间无空缺。每个村(居)根据区域大小成立机动巡查队、扑火队,定责任、定区域、定要求,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发现得早、处置得了。严密防控焚烧秸秆的第一把火、第一股烟,做到有火必禁、有烟必究、有灰必查。

  三是严格督查巡查,强化面上监控。按照“全面禁烧”的要求,该市各乡镇(街道)、市督查巡查部门自5月20日起进入常态化督查巡查,做到草不移田,督查巡查人员不离岗;焚烧隐患存在,督查巡查队伍不撤。

  四是严格实行源头控制,强化综合利用。将秸秆还田作为消化秸秆的主渠道,切实做到随收随耕。加大秸秆清运力度,组织农户及时将未还田的秸秆收集运出,做到随收、随捆、随运,从源头上杜绝焚烧隐患。主动配合现有秸秆利用企业做好秸秆收集运输,协同制定秸秆综合利用方案,不断增强本地消化秸秆的能力,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