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司法局自去年开始,实施社区矫正“流动红旗”评选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动态考核。通过“两月一考评,两月一流动”模式,授予得分在95分以上的司法所流动红旗。考核采取集中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集中考核实行“交叉”原则,即从各司法所抽调工作人员加入市局成立的考核工作小组,参与除本所以外的其他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考核。日常考核以矫正科平时记载为主。
二是定期通报。根据流动红旗评选结果,市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两月对检查情况向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司法所进行定期通报。通报内容包括获得流动红旗单位名单、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亮点、存在问题以及今后工作中的要求。
三是分级奖励。今年,在原有考核的基础上,司法局积极向市财政争取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的考核。考核奖每半年发放一次,按照获得 “流动红旗”的次数,分四个等级给予专职工作者人均400元每月的标准奖励。同时对每次检查综合排名最后一名的单位,由司法所作出书面说明。连续两次排名最后一名的单位,取消年终社区矫正评先评优资格。
四是一票否决。“流动红旗”制度明确规定了“5个一票否决”:对存在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的,因工作不到位发生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的,发生重大事件或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后通报批评的,发生不公正、不廉洁执法等5种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并视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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