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拿出专项资金对产权回购、设施管护工作进行补助
泰兴所有泵站产权将姓“公”
本报讯(记者 朱敏丽 通讯员 周冰 曹平 李桂荣)近日,泰兴市下发《关于改革和加强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的意见(试行)》,要求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迅速成立专门领导班子,负责落实泵站回收工作,确保今年底前将泵站产权收归村(居)集体所有,并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农田灌溉工作。
1998年,为深化农村改革,充分发挥小型农田水利和机电排灌基础设施的使用效益,泰兴全面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和机电排灌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部分小型泵站产权归个人所有。
古溪镇谢荡村泵站是当年泰兴第一个实行改制、由公转私的泵站。谢荡村党总支副书记、经联社主任吴先昌说,按照当时合同约定,承包人在泵站水电费上只能按每亩48元的标准进行收费。但在实际运营中,利益至上的理念让承包人不是忽略了设备的养护,就是在灌溉上“缺斤少两”,每亩地的收费一度达到了75元,原本每年20到25次的灌溉次数也降到了14到15次,村民和泵站承包人的矛盾时有发生。
“村里不少泵站建于上世纪90年代,经过多年的运行,不少设施都超过了使用年限,有些机械已老化,一些零部件现在都配不到了。”在谢荡村村党总支书记朱鹏富看来,农田水利建设滞后是影响农业收成的最大硬伤。
据有关部门调查,泰兴小型泵站共有4000多座,其中由个人经营的小型泵站683座,这些由公转私的泵站,经过多年运行,暴露出各种各样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
今年,泰兴痛下决心进行农村泵站产权制度改革,所有产权为个人所有的农村私营泵站都被列为回购对象,统一由村(居)收回并经营,确保今年底该市所有农村泵站产权收归村(居)集体所有。
该市财政拿出150万元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对农村泵站产权回购工作进行补助。在补助标准方面,充分结合镇、村财力实际状况,采用不同的标准予以补助,其中,黄桥老区东部7个乡镇、曲霞镇和根思乡每座泵站补助7000元,张桥、河失、姚王、宣堡镇每座泵站补助5000元,其他乡镇(街道)不享受财政补贴。此外,近4年来,由该市财政投入新建、改建的泵站,如产权仍为个人所有,由村(居)负责收回,该市财政不予补助。
为了保障回购后的泵站更好地运营,该市每年还设立260万元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管护专项补助资金,原则上每年补助每座回购的泵站200元,黄桥老区7个乡镇和曲霞镇、根思乡在此基础上上浮30%。各村(居)在乡镇(街道)双代管中心将设立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管护专户。专户资金由奖补资金和各村(居)收取的农业水利工程水费组成,用于对农村小型泵站、硬渠、涵的维护及安全监管。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管护资金的使用,由村(居)提出申请,乡镇(街道)水利站会同财政所现场察看、审核,报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列支。各村居小型水利设施管护资金当年不得透支,结余滚存下年使用。
每年底,该市会对各乡镇(街道)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管护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发放补助资金的依据。考核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每个乡镇(街道)抽查3个村(居),被抽查的村(居)的补助资金按实际考核得分发放,其它未抽查村(居)的补助资金,按被抽查的3个村(居)的平均考核得分发放。
截至目前,该市已有90%以上的私营农村泵站被收归村(居)集体所有。“如今村内泵站全部回购到位,过去每亩75元的收费现在已降至60元,让村民真正得到了实惠。而且,有了政府的投入和监管,今后这些泵站也会运转得越来越好,彻底解决了农户的后顾之忧。”朱鹏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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