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错了,这些税款我应该交。”泰兴经济开发区一位外资企业的财务总监接收到泰兴国税稽查局出具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后深情地说。
今年以来,泰兴国税稽查局借鉴法院裁判文书的经验,从税务稽查报告、审理报告、税务处理(处罚)决定书等全面推行说理式税务稽查文书,公开税务稽查行政执法的事实和证据、实体和程序、结果和过程,纳税人从税务文书中更好地判断税务处理和处罚是否符合法律精神、是否公正合理,纳税人的知法、知情、知理的权益更充分地得到尊重和保障,有利于纳税人释疑服罚,减少抵触情绪。
今年泰兴国税稽查局查处500万元以上的大要案2起,10万元以上的13起,总计查补金额2376万元,通过说理式文书的使用,没有一起案件退回补正,也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蔡元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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