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1日,省环保厅正式发文,命名泰兴市为“省级生态县(市、区)”。
近年来,泰兴以生态县(市、区)创建为载体,全力推进转型升级、节能减排、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等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至目前,该市14个镇通过国家级生态镇验收,其他2个乡镇创成省级生态镇;7个村通过国家级生态村验收,36个村创成省级生态村,252个村创成泰州市级生态村。
●朱敏丽 泰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