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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

2015-04-08 来源:泰州日报 浏览次数:

    本报讯(通讯员  常斌  石志广 记者  潘荣进)日前,泰兴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向危化品运输车驾驶员朱某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缴纳3万元罚款。原来朱某图方便,运输结束后,将危化品运输车洗罐废水通过公共下水管网直接排入河道,造成环境污染。

    “朱某所排放废水虽然浓度极低,对环境危害较小,而且事后又及时将未排放的废水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但我们依然对其作出处罚决定。”泰兴市环保局局长吴小平说,对环境违法行为,我们坚持“零容忍”,该处罚的决不手软。

    部门联动执法    

    筑牢打击环境违法“藩篱”

    分则散,合则强。

    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过程中,只有各部门整合力量、共同出击,才能形成合力,对违法行为起到强大震慑作用。这种力量的整合已经在泰兴市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中显示出巨大威力。

    向河中非法倾倒化工废物严重污染了河道,周边群众意见极大。泰兴市环保局曾连续接到群众关于如泰运河部分河段河水遭受不明物质污染的举报。而位于该市与高港区接壤的另一条通江河道——古马干河也发生过酸性物质倾倒行为。

    接报后,泰兴市环保局迅速调集力量,在重点时段、路段,对河道、码头实行24小时巡查蹲守。经过不懈努力,执法人员在一天深夜查获了一辆向古马干河中倾倒废酸的槽罐车,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并将控制的2名偷排人员移交给公安部门。

    随后,在省市环保、公安、检察机关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一个专门靠倾倒废酸来盈利的团伙被捣毁。2014年8月,经泰兴市人民法院审理,14人因犯环境污染罪被判处二至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6万至41万元。此案成为污染环境入罪以来,全省法院判处被告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第一案。2014年9月,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又判决6家涉案化工企业赔偿环境修复费用1.6亿元。

    “此案的查处证明,强化部门联动执法,才能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吴小平介绍,为进一步发挥联动执法的作用,泰兴市环保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法制办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了环境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环境执法联络员制度、环境违法案件联动办理机制、规范办案协调和案件移送机制等一系列制度。

    目前,泰兴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联合成立环境联动执法中心,3家单位各选派1名同志长期驻守环保局,参与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实现案件线索发现、移交、侦查、批捕、起诉的无缝对接,形成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

    专家“会诊”整改   

    对环境污染治标又治本

    强化从源头上治污是保护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

    “加大环境执法、严惩违法行为,是治标的一种手段。要治本,必须在提高企业环保意识的同时,督促企业查改环保问题、消除环保隐患,从根本上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吴小平介绍,该局创新管理服务机制,邀请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专家对重点污染企业 “把脉会诊”,帮助查找问题、把关整治方案,同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最后由专家验收过关。

    据了解,近年来泰兴市环保局聘请专家对该市18家电镀企业进行“会诊”,企业整治方案经专家组审查通过后,督促加快实施。目前,该市15家电镀企业已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此外,该市环保局还邀请省环保厅和南京大学10名专家教授到45家重点工业企业开展明察暗访,找出擅改工艺、跑冒滴漏、治污设施欠缺等问题,并给每家企业开出“方子”。目前,45家企业整治工作陆续进入验收程序,对不能按期整治到位的企业,环保部门将予以严惩,直至关停。

    据悉,仅2014年,该市就关停了6家化工企业,今后还将逐步关停泰兴经济开发区老A区19家老小化工企业。

    在专家“会诊”的同时,该市还进一步强化科学监管,在65家重点企业安装COD、氨氮在线监测仪79台套,实行自动监控装置第三方运营,联网率和数据稳定传输率均达100%。该市还在敏感河道、桥梁及排放口等安装视频监控,配备强光源,实时传输数据、影像信号,让违法分子无处遁形。